律師告訴你拆遷糾紛的幾個處理方法
拆遷時如果補償過低,被拆遷人首要的問題是拒絕簽字,并通過合理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在維權過程有時會因為維權方式的錯誤或拖延維權時間而導致房屋被強拆,那么,拆遷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呢?濟南律師就來為您分享一下吧。
1、協商:
房屋拆遷發生后拆遷方急于與被拆遷人通過簽署協議拆遷的方式對被拆遷人房屋進行拆遷,但是在協議的簽署過程中應以自愿、公平公正的方式簽署,并且協議內容不能損害雙方的權利,自然,在拆遷中如果被拆遷人不滿意協議內容可以和拆遷方談判協商的方式處理糾紛,雖然這種方式一般是拆遷方比較強勢,但如果通過專業律師的幫助拿住一些籌碼與拆遷方談判也不是不可能的,同時記住,與拆遷方談判不可獅子大張口的漫天要價,更要保持自己的底線;
2、向上級行政、監察、人大申訴:
征地拆遷的主體部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拆遷后如果產生糾紛,被拆遷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訴,或者對實施拆遷的政府工作人員發生違法行為時可向監察機關舉報,同時向人大機構申訴。
這種方法除了我們要有溝通的渠道和方式外還要注意溝通后是否能夠解決問題,如果問題不能解決就代表申訴面臨失敗。所以,這種方式并不是特別推薦;
3、行政復議和訴訟:
避免強拆更有效的辦法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國家對征地拆遷的重視,我們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著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因此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律師的幫助對政府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