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律師告訴你判斷租房合同是否有效的四個方法
很多人在外工作都會選擇在公司附近租房居住,這樣可以大大縮短上下班的通勤時間,雖然說我們在租房的時候都會簽署租房合同,但卻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具備法律效力,下面就由濟南律師來為您介紹一下判斷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方法吧。
1、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3)權屬有爭議的;
(4)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5)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6)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7)屬于違法建筑的;
(8)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濟南律師在實踐中見到的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會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3、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4、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會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濟南律師提醒您:若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且證實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