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律師事務所告訴你與人合伙買房時避免風險的方法
無論是關系多好的朋友,合伙買房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為雙方共同購買一套商品房的話,雙方都屬于房屋擁有人,將來如果想要出售或者出租的話,在金錢方面可能會出現矛盾,不過這種情況也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在房屋權屬證書中體現出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額,另外雙方還可以申請頒發房屋共有權證。下面濟南律師事務所就為您分享兩個避免合伙買房風險的方法吧。
1、購房前需公證協議
購房的兩個人需要確定協議,并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需要簽訂合伙買房的協議,各持一份。明確權、錢、責、利、房的歸屬,以期實現利益共存的目的。濟南律師事務所提醒您,在確定好協議內容后,一定要去公證處辦理相關的手續。
2、協議中詳細明晰權責
確定產權為兩人所有之后就可以出資購房了,如果購房資金需要向銀行貸款,且只由一方申請貸款的話,那協議里還需要特意注明另一方須每月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等方式向對方支付房貸月供。另外,協議中還要詳細記錄關于房屋方面的共同支出,如房貸還款額、物業管理費、各類清潔費等等。
濟南律師事務所提醒您,在實際判定中,法院對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并按月償還的性質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認為一方向銀行的借款也屬于該方出資,是通過融資方式的出資;有的法院則認為,只有實際拿出來的首付和每月已歸還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