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量刑標準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相關規定: 《刑法》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以上就是小編今日為大家分享的內容,如果有需要的話,歡迎隨時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