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中的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有區別嗎?
在法院的判決結果中,有些案件的判決結果是減輕處罰,而有一些則是從輕處罰。單從名稱來看,這兩種方式似乎差不多,但其實它們并不一樣,下面濟南法律咨詢公司的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這兩種判決結果的區別吧
1、區別
從輕處罰指的是在法定處罰類型和幅度內對行為人進行較輕種類或者較小幅度的處罰;而減輕處罰指的則是在法律規定的至輕處罰種類和較小處罰幅度以下給予處罰,減輕處罰的量刑是低于法定至低處罰的。
2、可以從輕處罰的類型
(1)未遂犯;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
(3)預備犯;
(4)自首的犯罪分子;
(5)有立功表現的;
(6)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
(7)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犯人。
3、過失犯罪可以從輕嗎
過失犯罪指的是本應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可是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卻因為輕信能夠避免或抱有僥幸心理,導致發生這種結果的犯罪行為。對于過失犯罪,只有刑法明確規定為犯罪的,才需要擔負刑事責任。在量刑的時候會直接根據過失犯罪的類型來定罪處罰,不需要再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以上是濟南法律咨詢公司小編為大家匯總的的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的區別,希望可以對您有一定的幫助作用。我公司是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如果您有相關需要可以致電我公司進行咨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