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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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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為了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對刑法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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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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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為了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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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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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懲治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國歌奏唱、使用的嚴肅性和國家尊嚴,在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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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為了懲治恐怖活動犯罪,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對刑法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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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一、將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款修改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